如何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確認?
答: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滿一年,現處于在保狀態,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單位和個人無欠費記錄,可在懷孕16周后由單位經辦人持以下資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需具同意生育意見并蓋公章;屬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應當出具已向現居住地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申報備案后的計生證明材料);
2.《廣州市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手冊》或醫院診斷懷孕周數及預產期的證明的原件;
3. 小一寸近期照片1張;
4.《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表》(須蓋單位公章并填寫上聯系人和電話)一式一份;
異地分娩者一式三份到我市醫保經辦機構前臺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確認及申報生育定點醫院手續,享受產檢、分娩等生育保險待遇。 應在16周后記生產前辦理,為保證及時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建議盡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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